环保部:保增长不容高能耗项目卷土重来
2009年06月22日 9:23 7128次浏览 来源: 北京商报 分类: 节能减排 作者: 刘爽
“板子曾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环保人士担忧环评风暴实效
环保部此轮的项目叫停,让人不难联想到环保部在升格前的两次环评风暴。
2005年初,国家环保总局祭出重拳,对9省11家布设在江河水边的环境问题突出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127个投资共约4500亿元的化工石化类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对10个投资共约290亿元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查处。包括装机容量仅次于三峡工程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在内的30个违规建设项目,牵涉到8个省、三大电力公司以及与环保总局同属部级单位的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2007年,环保总局再掀环评风暴,副局长潘岳通报了涉及1123亿元的82个严重违反环评审批规定的项目。让人印象深刻的是,那轮环评风暴中,环保总局首次启用了“区域限批”的高压政策:即停止审批其境内或所属的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的所有项目,直到其违规项目彻底整改为止。据了解,那次“区域限批”的行政区域包括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吕梁市、贵州省六盘水市、山东省莱芜市;企业集团包括大唐国际、华能、华电、国电等四大电力集团。
中国著名环保人士、“绿家园”环保组织负责人汪永晨表示,环保部这些“叫停”处理的执行和实际效果值得关注。此前,环保部暂停审批或责令整改的项目存在执行不力或简单整改后迅速恢复上马的现象。
据了解,2005年的环评风暴就是针对大型水电项目未审批先建设的违法行为而起,而最后几乎所有被叫停的水电项目都因补交了环评报告并获得恢复建设的“通行证”。当时就有民间环保人士认为,环保部门的板子高高举起,却轻轻放下,没有刺痛违规的一方。
有分析表明,之所以被叫停水电项目的环评报告很快得以补充,是因为水电项目投资巨大,百亿元以上的投资十分常见。当环保部门叫停项目时,水电项目大多已经截流,此时的暂停审批只能给以短期停工的威慑,项目最终还是要通过。
部分被叫停项目仍在施工
“先上车后补票”考验环保部
在本轮环评风暴后,被叫停项目的执行情况如何呢?根据6月20日央视《新闻周刊》栏目组的调查,华能华电金沙江电站项目仍然在施工。在环保部宣布暂停审批3天后,央视记者在华电集团鲁地拉水电站看到,水电站的施工并未停止,金沙江水也已被引入了导流明渠,河床和两岸山体都成为了工地。而在4小时车程之外的华能集团龙开口水电站,记者发现这个总投资超过200亿元的水电工程不但修建了围堰,大坝的主体工程也开始实施。
为什么水电项目对环保部的“黄牌”熟视无睹?据了解,这与水电项目的特殊性有关系。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都必须获得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批,但在水电开发中,业主单位获得地方部门的批准后,就可以修建水电站的进场道路、对拟建坝址的区域进行“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而水电项目真正开工的标志是指坝体建设和大江截流,只有建坝截流才算是开工。但截流前的一系列工程已经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巨大影响,许多水电企业正是钻了这个空子“未批先建”。
就在上周三,审计署发布的针对41家央企节能减排审计调查结构中,华能因为污染问题再度“榜上有名”。如何维护环评的严肃性,打破“先上车后补票”的潜规则,平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博弈,是摆在环保部面前的重大问题。
对于这种情况,一些环保人士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健全环保方面的法规政策,例如将水电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也纳入“开工”的范畴,避免未批先建的行为。此外,一些出台于上世纪90年代的环保法规相对陈旧,让越来越多的不法企业有可乘之机,新的环保法规亟待出台。
而另一种看法认为,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对“两高一资”项目“睁一眼闭一眼”,其症结是我国尚未将环境指标真正纳入官员考核机制,尽快出台相关的官员考核细化规则也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之一。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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