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2012年04月19日 10:41 2388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二、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工业强市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快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切实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调整和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培育优势矿产资源产业体系,推进科技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拓宽投资渠道和资源供给渠道,促进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改善矿山地质环境状况,实现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加快发展以黄金、铅锌为主的有色冶金工业,延长矿产品产业链,大力发展深加工产业和高科技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集群。
  (二)基本原则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保护与开发并重。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多渠道增加地质勘查投入,强化基础地质工作,优选找矿靶区,努力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加强资源保护,严格准入条件,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矿产资源。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推进矿山土地复垦,发展绿色矿业,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相协调。
  坚持以科技为先导,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依靠科技和人才,完善创新体系,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综合利用等环节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支撑能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
  坚持市场配置与宏观调控相结合。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社会化服务功能,利用法规政策和经济调控手段,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优化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扶优扶强,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努力提高资源可供能力和保障程度。特别加强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产的勘查和开发力度。支持和鼓励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企业提高采矿回收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加强冶炼渣、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优化矿业结构,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推进矿业经济发展。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使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明显改善。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构建矿业权审批配置新机制,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2.2008-2010年目标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加强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提高全市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开展1:25万区域地质调查2幅及1:5万区域地质调查4幅,区域重力调查1:20万2幅;以本市重要成矿区带优势和紧缺矿种为主,加大重点和鼓励勘查区找矿力度,大力开展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规范引导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力争发现和新评价1处具大型规模以上的矿产地,2~3处具中型规模以上矿产地,进一步增加能源与非能源矿产资源储量,使矿产资源持续供应能力不断增强。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整矿业布局和结构,严格执行新建矿山准入条件,扭转矿山“多、小、散”的状况,大中型矿山占矿山总数的比例提高到11%以上。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的矿产储量规模要相适应,延长矿产品产业链,大力发展深加工产业和高科技产品,提高矿产品附加值。采选回收率在基期的基础上提高3-5%,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提高到35%。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初步建立市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管理体系,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规划分区管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建立重点区域和大型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点,初步建立重要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土地复垦制度。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矿区土地复垦率达100%,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35%以上、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35%以上。
  矿产资源管理及制度建设:健全矿产资源管理规划体系,全面实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执行重要矿产资源储备制度、矿业权评估监督管理制度和新建矿山准入的规划预审制度,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的监督管理;充分利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规范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3.2011-2015年目标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继续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查清重点成矿区带的资源潜力,不断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取得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新进展,使矿产资源储量得到增长。新发现中型以上规模矿产地2~3处,形成一批重要资源后备勘查开发基地。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适当增加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大中型矿山占矿山总数的比例提高到15%以上。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矿业布局和结构,逐步完善矿业经济重点发展区域的产业聚集功能,大力促进节约集约开发和循环利用,提高矿产综合利用水平。采选回收率再提高3-5%,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提高到40%,尾矿综合利用率达到25%。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进一步完善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实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立覆盖全市的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网和数据库查询管理信息系统,落实矿山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报告制度。全面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建成一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示范区(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与土地复垦率分别达到45%、50%以上。
  矿产资源管理及制度建设:提高规划的法律地位,矿产资源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增强,创新矿产资源管理机制,基本建成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全面好转,逐步建立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长效机制。
  4.2016-2020年目标
  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1: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率达到全市面积的40%以上。争取提交中型规模以上矿产基地1~2处,基本实现资源与重要矿产勘查开发基地的战略接替,区内资源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大幅提高,以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为重点,开展矿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调控资源开发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大中型矿山占矿山总数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主要矿种大中型矿山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分别提高到85、82%以上,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提高到45%。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65%,土地复垦率达到70%以上。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矿业权市场监管制度更趋完善,规划目标和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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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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