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经济政策浅析
2012年05月22日 13:18 13900次浏览 来源: 内蒙古国土资源厅 分类: 政策法规
3.国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经济政策的主要经验
3.1通过立法支持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合理利用
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为加强矿产综合利用工作,都已结合本国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很多国家依据可持续发展原则、循环利用原则、无害于环境的原则等原则相继制订了有关促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如美国1965年制订了《固体废弃物处置法》,后经修订,改为《资源保护与回收法》。实质上,英国、法国、德国等其它经济发达国家也制定了类似的法律法规。如,英国提出了《向浪费开战绿皮书》;法国1975年制订了《关于废弃物清除与有用物资回收法》;德国1976年国会通过了新的《废弃物管理法》,并于1986年制订了《废弃物排放法》,1994年公布的《循环经济/废弃物法》。
为增强这些法律法规可实施性,还以子法的形式出现具体的规则和细则,并依据这些法律法规建立了许可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放废弃物收税、费制度、资源的回收利用制度、抵押金制度、罚款制度等法律制度。这些法律制度的制定对落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经济技术政策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还制定了许多其他优惠政策,如低息贷款、减免税等。另外,各国还通过制订各种经济政策推动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
为确保国家经济安全的资源供应,有些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建立专门机构支持矿业投资和开发研究。如法国的地质矿产调查局(BRGM)和日本的金属矿业事业团。为吸取“先污染,后治理”的教训,发达国家形成了一套较完备的矿山环境管理和政策法规体系,矿山企业自觉进行环境保护。
3.2 以技术为先导,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发达国家矿业发展趋向于管理集约化、科学化;发展矿产资源的高效、低成本、少污染的选冶加工短流程提取技术;低耗高效矿山装备的大型化、系列化;力求采、选、冶设备自动化和智能化,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如在露天采矿工艺方面,广泛采用陡帮开采、高台阶开采、间断-连续运输工艺或陡坡铁路-公路联合运输工艺等集成化技术,以达到大规模、高效率和低成本的目的,露天矿的生产规模一般在1000万吨/年以上。地下采矿基本上实现了集中强化开采和规模化经营,以铲运机为核心的无轨采矿设备及工艺、连续出矿设备及工艺成为当今采矿技术发展的主流,基本上实现了设备的大型化、液压化,促进采矿工艺与技术向高阶段、大采场和高效率方向发展。发达国家选矿技术发展致力于攻克加工利用中低品位矿石和难选冶矿石的工艺技术及设备研制的难关。近年来,用于处理低品位难选冶矿石的堆浸技术发展迅速,铜、金、铀等金属的地下溶浸和就地浸出亦已实现了工业化,生物浸出技术已成为极具前景的清洁生产工艺,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
3.3 加强尾矿调查评价和开发利用
随着矿产开采品位的降低.过去在选矿时丢弃的尾矿,已经被作为低品位的矿产或“二次资源”在许多国家得到开发利用。世界各国矿业开发所产生的尾矿每年达50亿吨以上,随着矿业开发规模增大和入选矿石品位的降低,这个数字还将逐年增大。至于累计堆存的尾矿数量则更加巨大,仅就有色金属矿山尾矿而言,美国约90亿吨,前苏联约50亿吨,我国约20亿吨。数量如此巨大的尾矿,不仅其存放占用大量土地,并造成矿产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也越来越严重。因此,尾矿的合理、充分开发利用已引起世界许多国家的极大注意。国外将尾矿作为“二次资源”进行勘查评价,查明其化学成分、矿物成分、有用组份含量及赋存状态以及其储量等。同时大力开展选冶新工艺、新设备研究,从尾矿中分选和回收有用组分,建立一批二次选矿厂。如乌兹别克斯坦阿尔马雷克斑岩铜矿区从尾矿回收金属,美国-铝矿从合钨(WO3=0.03%)的选钼尾矿回收钨,使这一铝矿成为美国第二大钨矿。
3.4 以标准规范的形式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提供技术支持
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矿业大国都十分重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规范化管理,以标准规范的形式来对相关政策作技术支持。总体来看,矿业发达国家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相对比较完备,标准制修订都由非赢利的专业机构完成,主要体现其公益性和科学性。同时,这些国家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规范标准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这些标准规范对于矿产开发利用中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定义和规定,包括名词术语和行为过程都有涉及,使得相关的资源法案执行起来就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此外,矿业发达国家资源利用类标准法规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特征。矿业发达国家资源利用类标准法规在内容上体现循环经济、绿色矿冶、科学高效利用的基本思想,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特征。
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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