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第三稿即将上报

2013年01月25日 16:30 810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记者24日从业内人士处获悉,针对当前在风电行业发展中遇到的种种问题,有关部门正在拟定促进风电行业健康发展相关指导意见。由国家能源局牵头制定的《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第三稿已完成征求意见,有望近期上报并获批准实施。
  《管理办法》将规定电网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比例及在五大电力集团发电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比例。《管理办法》将引入基于配额交易的绿色电力证书制度,鼓励电力生产商对超额所发可再生能源电力进行配额交易。
  这位人士透露,《管理办法》的核心是细化电网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借此解决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难的问题。在《管理办法》中,能源局根据各地可再生能源资源、经济总量、电力消费总量及电力输送能力,确定2015年前四类区域电网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具体比例,具体数字较之前有所调整。《管理办法》将通过考核和经济处罚等相关措施,保障配额制实施到位。
  其中,在一类地区中的内蒙古东部、西部电网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例为15%,陕西、宁夏、甘肃、新疆、西藏、辽宁、吉林、黑龙江八地电网消纳比例为10%;二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青海、云南七地电网消纳比例为8%;三类地区江苏、上海、广东、湖南、福建、河南、安徽、湖北、广西、海南十地电网消纳比例为4%;四类地区浙江、贵州、四川、江西、重庆五地电网消纳比例为2%。

责任编辑:小贝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surgicaldrapecn.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