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矿业权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2013年09月23日 8:33 12751次浏览 来源: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 分类: 政策法规
第十五条 对于招标、挂牌出让的,出让人应当根据出让区块和矿区范围的情况,编制出让文件。
出让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公告;
(二)投标或者竞买须知;
(三)矿区范围、出让年限、规划要求;
(四)投标人或者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五)投标或者竞买保证金。
第十六条 出让人应当对投标申请人、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通知其参加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第十七条 招标出让矿业权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投标;
(二)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三)出让人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四)出让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第十八条 拍卖出让矿业权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介绍拍卖矿业权的区块面积、矿区范围年限、规划条件、环境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二)主持人宣布叫价或者报价规则;
(三)竞买人按照叫价或者报价进行竞价;
(四)主持人确定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第十九条 挂牌出让矿业权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出让人挂出起始价;
(二)竞买人填定报价单交出让人,经出让人确认有效后,更新挂牌价格;
(三)出让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
在挂牌期间,竞买人可以多次报价。
挂牌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 协议出让矿业权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采矿人提出协议出让申请;
(二)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换发采矿许可证登记资料;
(三)进行矿业权评估;
(四)确定协议底价,并以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
(五)协议出让;
(六)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第二十一条 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确定中标人或者竞得人后,出让人应当向中标人或者竞得人发出确认书。中标人或者竞得人应当在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帮业权出让合同。
矿业权出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出让人和竞得人的名称、地址;
(二)矿区范围、区块面积;
(三)出让期限、规划条件和环境要求;
(四)矿业权出让金的数额及缴纳方式;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六)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取的矿业权出让金,按照规定扣缴剩余部分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让的,市、县按6:4分成;
(二)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让的,全部归县。
分成所得用于矿业权市场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保护和矿山环境治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 竞得人支付的保证金,抵作矿业权价款。
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出让人应当自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让利息。
第二十四条 出让人应当自招标手卖挂牌活动结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拍卖挂牌了让结果予以公布。
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委托出让的,被委托人应当自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之日起十日内,向委托人备案。
矿业权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受让人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
第二十五条 受让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领取矿业权证书,成为矿业权人。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surgicaldrapecn.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