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报4起矿产资源违法典型案件

2008年06月19日 9:57 604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6月10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通报了4起矿产资源违法典型案件:江门市新会区邝某非法开采陶瓷土案,揭阳市揭东县新亨镇五房村村民廖某等非法开采稀土案,梅州市平远县东石镇村民林某非法盗采瓷土案和河源市紫金县新锋庄园非法偷采瓷土案。
  2005年7月至2006年8月间,邝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南合村三个鱼塘非法开采陶瓷土,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新会分局多次责令其停止非法开采行为,但邝某拒不停止,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经鉴定,邝某非法开采陶瓷土矿石近20万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达688万元。2006年8月,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对邝某刑事拘留,新会区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对邝某提起公诉,新会区人民政府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新会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邝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没收非法采矿使用的挖掘机一台上缴国库;赔偿新会区人民政府经济损失688万元。
  经查,揭阳市揭东县新亨镇五房村村民廖某等人非法开采稀土,非法采矿面积275亩,破坏山地面积487亩,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5178.4万元。最近,揭阳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廖某等人执行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梅州市平远县东石镇村民林某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组织人员在平远县东石镇灵水村非法偷采瓷土,经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制止,仍拒不停止偷采活动。2007年10月24日,林某和其妻吴某及雇请的曾某、姚某非法偷采瓷土,致山体发生坍塌,将四人掩埋,姚某当场死亡,吴某、曾某重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平远县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作出判决:林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05年,河源市紫金县新锋园有限公司以建三高农业基地为名,在紫金县苏区镇庄园内搭建的厂房中打井,趁夜间非法开采高岭土。河源市检察院决定对2004年至2008年间紫金县苏区镇国土资源所两任所长给予停职检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国土资源报)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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